|
从今年11月1日起,由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开始实施。其中,《指引》第三十四条颇为引人注目: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这意味着理财市场的门槛将被强制抬高5倍以上,许多中、低收入的“工薪一族”将脱离目前银行的个人理财队伍。
目前最低起点1000港币
据了解,去年初才推出的银行理财业务尽管与定期存款相比,存在着不能提前支取且多数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的缺点,但绝大多数顾客认为,既然已经把预期收益率写入到协议书中,那么最终的收益率也应该是八九不离十。此外,随着各家银行在理财市场上的不断争夺,为吸引中小型投资者,各种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也逐渐降低。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我省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中,起点金额最低的为1万元,而外汇理财则仅为500美元或1000元港币。
对此,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位理财客户经理对记者表示:“我们最初的起点金额要高于现在的数目,但产品一直卖得很好,往往提前募集结束日好几天就卖完了,而且来自低端市场的反映一直很强烈,所以调到了现在的起点金额。”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他们的个人理财业务没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得多,而且客户多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客户,但银行注重的是抢占市场,所以起点金额也降了下来。
起点提高有利于回避理财风险
对于此次银监会给理财产品确定了一个较高的起点金额,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使银行和顾客同时回避理财产品带来的风险。某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金融理财产品中,高收益、高风险和高的入行标准是相互对应的。一个理财产品的入行标准如果规定得过低,那么它的收益风险也将加大。因为来源过多且数目较低的投入资金对于理财产品来说是一种不够优秀的资产,它浪费了银行的管理资源,同时也增加了一定的操作风险。而由于现在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过低,产品“储蓄化”的特征日益突出,银行在抵挡自身遇到的理财风险的同时,部分风险无疑将转嫁给顾客,所以提高起点金额,有利于理财产品和风险的降低。 (辽宁日报)>>>>欢迎进入《理财大家谈》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