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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系保险”不保险 代理给己添烦恼

    “关系保险”不保险 代理给己添烦恼

    添加记录: 保险 类别: 保险 发布日期: 2006.08.01

    威海一市民亲历:“关系保险”不保险 代理给己添烦恼  
     
     
      1月19日,本报以《保险业务员涉嫌误导老两口》为题,对市民孙先生禁不住保险代理人王某的劝说,购买了一份分红保险陷入困境的经历进行报道后,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形象地称孙先生买来了“关系保险”,并向记者讲述了他们也因轻信做保险代理人的亲友,买来“关系保险”给自己带来种种苦恼的经历。

      买“关
    系保险”买来苦恼

      市民王先生说,他母亲的朋友是某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两年前,这名代理人向他母亲推荐了一份每年交纳8000元保费,共交20年的分红保险。并说,可以先试交3年,3年后如果感到不适合,可申请退回所有保费。王先生的母亲碍于这名保险代理人是自己的好朋友,就购买了一份保险。前不久,王先生的家人感到继续支付保费存在困难,想交足第3年的8000元保费后申请退保,但到保险公司咨询得知,该险种第3年退保只能退回几千元钱的保费。对此,王先生进退两难,如不退保,则每年须交纳8000元的保费,且还要连交十几年;如退保,则会白白损失近2万元的保费。至今,王先生的家人仍为因轻信代理人盲目买下“关系保险”苦恼不已。

      市民丛先生则反映,他签订一份保险合同后发现,每年须交纳的保费及收益情况与事先保险代理人承诺的不一致,想通过诉讼途径退回保费,但咨询法律界人士才知道,起诉保险公司必败无疑,因为保单和保险合同上并没有代理人的签名,当事人无法证实保险代理人推销保险时有过不实介绍。

      代理人夸大其辞埋隐患

      据了解,大部分投保人是经做保险代理人的亲友推荐才购买了种种保险。部分投保人或者因保险条款复杂难懂,或者因过于相信亲友,而盲目在保险合同上签了字,从而为自己以后出险难以索赔埋下隐患。

      市民戚女士曾为老伴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可老伴生病后她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工作人员却说戚女士在投保时隐瞒了病情,不予理赔。戚女士再仔细查看保险条款时,才发现确有这一规定,而当初保险代理人并没有告知她,她自己也未仔细查看。“如果我早知道老伴患有这种病,不在保险理赔范围,我根本不可能投保。”戚女士非常气愤。 而为争取客户、追求利润,及对保险条款理解得不透彻则是少数保险代理人误导投保人、夸大保险收益的两个主要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代理人对记者说:“每当我想起刚开始做保险代理时的几个月就羞愧不已。”原来,两年前,这名保险代理人为了高额的保费提成,曾极力夸大保险受益范围,向朋友推荐了一份大病医疗保险。他说:“从那时起,我就怕朋友患了不在保险范围而我又承诺保险的病种,后来我吸取了教训,再向客户推荐保险时都会仔仔细细向保户讲解保险条款。” 另一名文化程度较低的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她因为对保险条款理解不透彻,也做出过无意中误导投保人的行为。

      投保人应理性投保

      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为避免受保险代理人误导而买下“关系保险”,投保人应掌握主动权,理性投保。投保人自身要提高法律意识,签订保险合同时,应仔细了解保险内容和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保险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保险合同送达后,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内容,遇到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不要盲目听信保险代理人。此外,一般各险种都有几天的合同犹豫期,如发现保险条款与代理人的陈述不一致,应再次咨询保险公司,若认为保险代理人存在误导现象,可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王小姐告诉记者,各保险公司都有不少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优秀保险代理人,他们能从投保人的需求出发,为投保人做出合理的保险规划。所以,只要投保人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就不会出现因买保险而买来麻烦的现象。首先,投保人要注意选择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协助自己做好保险规划;其次,要了解清楚各保险公司及保险险种的相关情况;第三,不能只听信保险代理人对保险条款的解释,而应自己仔细查看保险条款,不明白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法律界人士咨询。

     

    Tags: 美容 医疗 保险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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